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竞赛地点和时间
1.眉山仁寿 2月25日
2.南京浦口 3月10日
3.岳阳 4月6日
4.长沙 10月20日
5.成都 10月27日
6.合肥 11月10日
三、参赛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其他单独注册单位、中国田径协会注册俱乐部。
(二)俱乐部运动员需在2023年1月1日后在中国田径协会A类认证赛事中达到半程马拉松二级运动员水平(男子半程马拉松1小时18分,女子半程马拉松1小时34分)方可参赛。
四、竞赛项目
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为2008年及以前出生。
(二) 参赛费用包括交通、食宿等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三) 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与其他工作人员(领队、队医、教练、其他等)的比例。
1-7名运动员:3名工作人员;
8-11名运动员:4名工作人员;
12-15名运动员:5名工作人员;
16-19名运动员:6名工作人员;
20-23名运动员:7名工作人员;
以此类推。上述配额内人员安排组委会指定酒店;超编人员无法保证官方酒店入住。
(四)需通过注册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竞赛管理系统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名次按照枪声成绩录取。
(二)比赛的赛道、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赛前由技术代表、技术主管和技术官员检查。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 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与鞋必须符合世界田联竞赛与技术规则(https://worldathletics.org/about-iaaf/documents/book-of-rules)和相关规程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经审查同意以个人身份参赛运动员服装不得印有原单位名称。
(五)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六)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田径协会有关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七)比赛采用仲裁录像设备,并可根据仲裁录像进行判罚;
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马拉松分别按照成绩录取前8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可在中国田协官网下载成绩证书。
(二)男、女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0元、10000元、5000元,男子奖励成绩标准为1:03:00,女子奖励成绩标准为1:13:00,达不到成绩标准的不予奖励。
(三) 全年赛季结束时,选取每名运动员成绩最好的两场比赛成绩相加进行排名。成绩时间最少的为该年度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冠军,成绩次少的为该年度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亚军,以此类推。
(四)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赴境外参赛,或在境外比赛赛前获得中国田径协会确认的运动员,境外参赛成绩可带入前后30天内的指定单站排名和年度排名,具体带入的场次需在运动员比赛前30天内指定并报协会备案。
八、报名、报到与技术会议
(一)报名:每站赛前约30天开启网上报名,赛前约20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报名网址:www.athletics.org.cn)。
(二)赛区联系:见补充通知。
(三) 报到:比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市内交通,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凡规程中规定的需要缴纳的款项,由赛区收取。不缴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五)技术会议: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1名领队和1名教练员参加。
九、赛事代表
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比赛监督、技术代表和技术官员5-10人参加工作,其余由各省根据中国田径协会《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选派。
十、其它未尽事项由主办单位于赛前15天在中国马拉松官网发补充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